优惠推广期: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正午12时(包括首尾两日)。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

新股认购优惠:
(1) 此优惠只适用于推广期内开立户口之新客户(新客户须为开户前6个月内并无持有任何时富金融户口,本公司将会根据储存于本公司之纪录,以决定客户是否合资格适用此优惠)。
(2) 合资格的客户于优惠期内经时富金融成功以孖展借贷形式认购新股(众安保险#6060),可享有0%孖展利息及豁免认购手续费$100港元之优惠。客户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内存入10%按金,并可享最高达九成之贷款额(上限$1,000,000港元)。以上孖展借贷金额有限,先到先得。
(3) 以上优惠不包括交易所及中央结算所交易费用
(4) 时富金融服务集团将以代理人名义替客户认购公开发售股份的股票。股票若获分配将直接存入客户之交易帐户。
(5) 如客户在新股上市当天仍有结欠,本公司有绝对权利根据客户证券交易帐户内的条款及细则进行强制平仓,并无须对客户因此而产生之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负责。
(6) 时富金融服务集团保留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优惠及更改上述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并毋须另行通知和承担任何负责。如有任何争议,时富金融服务集团将拥有最终决定权。

港股买卖佣金优惠:
(1) 于推广期内开立孖展户口及非客户经理处理之新客户,透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港股交易,将获永久港股佣金0.08%,最低佣金为50元 (SP交易平台除外)。
(2) 此优惠不能与其他推广优惠、折扣、优惠券或现金券同时使用(除特别注明外)。
(3) 本集团保留随时修订此优惠及细则的权力,而毋须另行通知及承担任何负责。如有任何争议,时富金融服务集团将拥有最终决定权。


风险披露声明:
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证券价格可升可跌,客户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最初存入的保证金数额。投资是由阁下自行决定,如阁下对有关投资或产品有疑问,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文件并不构成邀约、招揽或建议任何人士买卖任何投资产品。时富金融服务集团对任何因信赖或参考有关内容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推广优惠须受上述条款及细则及有关买卖证券的其他条款及细则约束。证券交易服务由时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一类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提供。